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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6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超全盘点(30版)

  开云5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确定3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文旅资源发〔2023〕54号):确定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海南省琼海博鳌东屿岛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此,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数量达到63家。

  经过梳理发现,多个省份将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列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如:山西省支持王莽岭锡崖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广西省推动漓江景区、遇龙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创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甘肃省支持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从评定数据方面来看,2023年1月到2023年5月,不到半年时间内文旅部公布了18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约占总量的百分之28.6%。由此可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正当时!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相关要求,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旅游度假区,是继5A级景区之后又一金字招牌,是旅游产品改革创新、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

  国家旅游度假区,代表了我国旅游度假产品的最高水平,是旅游业由观光旅游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也是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足美好休闲度假生活的必然需要。

  截至目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评定出五批次63家国家旅游度假区主要分布于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占全国行政区划的三分之二。在数量分布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到诸多自然与人文要素综合作用,在全国层面呈现显著的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的空间分布差异格局。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并非新生事物。据梳理,迄今为止,先后历时30余年,历经试点探索、规范创建与标准化建设等三个重要发展阶段。

  九十年代初,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吸引外资,加快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1992年8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国发第46号),首次提出建设国家旅游度假区,并明确“国家旅游度假区是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以接待海外游客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从国家层面,正式开启了旅游度假区试点之路。

  同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大连金石滩、青岛石老人、江苏太湖等11处为国家旅游度假区,1993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拆分更名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因此首批国家旅游度假区共12家。

  199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旅游“黄金周”就此诞生。此后10年间,在假日旅游高位推动下,国内休闲度假游市场潜力持续释放,为推动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条件。2009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

  2011年,原国家旅游局出台《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明确,旅游度假区是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其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随后,上海、江苏等省(区、市)加快推动旅游度假区创建。

  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5〕81号)及《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重新启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同年11月,吉林长白山等17家旅游度假区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此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评定工作正式进入规范化和常态化。并分别于2018年、2019年认定公布了第二批9家和第三批4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打造一批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位休闲度假产品。2019年12月,文旅部在2015版《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并对旅游度假区重新作出界定,即“旅游度假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服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区域”。

  通过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和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旅游度假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品牌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2020年12月,文旅游部依据新的管理办法,公布了崇礼冰雪旅游度假区等第四批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加上2022年新认定的15家和2023年新认定的3家,截至目前全国五批次共计63家旅游度假区(不含国务批准的12家试点)入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随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休闲度假游时代,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游客也逐渐成熟,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凭借其品质和品牌,成为我国度假经济的主要承载区,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在国内旅游中的地位已相当突出。与传统核心旅游景区相比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品牌吸引力、消费聚合力和经济效益整体较好,尤其是接待过夜游客的比重较高。

  据文旅部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全国26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9667.54万人次,接待总收入626.86亿元。2019年全年,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10667.54万人次,旅游接待总收入723.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1%和15.47%。

  2020年受疫情影响,旅游景区经营跌入冰点,但在城市微度假、近郊休闲、健康养生等热点助推下,度假旅游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据文旅游数据显示,2020年前第三季度,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4426.18万人次,环比上涨82.57%;旅游接待总收入249.19亿元,环比上涨90.88%。

  与此同时,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成效斐然。据文旅游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456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10.84亿人次,旅游接待总收入4878.98亿元;2020年前第三季度,51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2.93亿人次,旅游接待总收入1358.42亿元,收入环比上涨37.69%。

  此外,省级层面度假区建设也成为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涌现出了江苏、浙江等一批全国领跑者。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江苏省已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55家,全年共接待游客1.41亿人次,占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总量的19.84%。其中,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接待游客575万人次,旅游总营收达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6%和78.4%。

  作为促进全域旅游生产力的重要部分,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也得到了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如下图所示。

  综合前文分析可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作为“国字号”品牌之一,与5A级景区除了概念上有所区别外,其设立目的、功能构成、运营管理等内在逻辑也有所不同。5A级景区侧重于观光旅游,以游客入园量和门票收入为支撑;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则兼具观光游与休闲度假游,主要以接待休闲度假游客为主体,更加注重配套服务和综合业态。

  从地域上分析,6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于23个省直辖市,约占全国行政区划的三分之二。大部分分布于东、中部,其次是西南。

  按地域划分,东部地区有8个省市共入选28家,西部地区有8个省(区、市)共入选18家,中部地区有5个省份共入选12家,东北地区有2个省份各入选1家,总体呈“东强西大北少”态势。

  从数量分布情况看,浙江省暂居榜首,共入选8家;江苏省7家,位列第二;山东省6家,处于第三。此外,云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均有4家,湖南省和广西自治区均有3家,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海南省、贵州省、河北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均有2家,吉林、福建、安徽、西藏自治区、黑龙江和新疆自治区均有1家。

  从度假类型及数量看,主要有河湖型旅游度假区有21家,山地型度假区有12家,海滨型旅游度假区有10家,温泉型旅游度假区有7家,综合型旅游度假区有6家,森林型旅游度假区有2家,冰雪型旅游度假区有2家,古城小镇型有2个,庄园型度假区有1家。

  可以看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类型主要集中在河湖、山地、海滨和温泉四大类,其中河湖型旅游度假区占据绝对优势,其次是山地型度假区。伴随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今年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展迅速,一大批海洋型度假区目的地正在锚定目标积极建设。

  2022年出台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规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面积应“不小于5平方公里”(此前为不小于8平方公里)。从6批次63家度假区面积看,各度假区规划面积差异较大,从10平方公里到数百方公里不等(详见下表)。其中,总规划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就有4家,分别是浙江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30km²)、云南玉溪抚仙湖旅游度假区(216km²)、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100km²)、那拉提旅游度假区(1848km²)。

  除了规划面积差异化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依托不同的资源环境,在产业布局和核心度假产品打造方面也各具特色,更加强化“住”的品牌性,突出“游”的体验性,聚焦“娱”的多样性,以及旅游综合服务的品质化和系统化,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休闲度假旅游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尤其在疫后旅游消费升级重构的背景下,旅游度假区如何抓住机遇,创新业态升级产品,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是当下面临的严峻考验。为此,本文分析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倾情用力。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紧跟发展趋势。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文件均提出,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重大度假项目为基础,结合文化遗产、主题娱乐、精品演艺、商务会展、城市休闲、体育运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医养康养等打造核心度假产品和精品演艺项目,丰富夜间文旅产品,建设一批具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度假区。从政策层面对度假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并对9大核心度假产品进行明确。

  二是优化空间布局,开发互动业态。度假区重在旅游生活方式的营造,既需要有核心吸引力,也需要多样的休闲产品及配套设施。要摒弃“大而全”的过度规划与开发模式,以宜居宜游宜业为前提,以满足本地居民休闲生活与外地游客旅游度假需要为基础,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结合区域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创新打造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形成度假产业集群化发展。

  三是坚持以文塑旅,推动文旅融合。历史文化是区域生命力所在,也是度假区旅游产品特色化的集中体现。因此,在度假区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软件并举、提高服务品质和改善文化体验并重,充分利用区域历史文化街区、公共文化设施、特色商业与餐饮美食等资源,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形成一批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为度假区高质量发展赋魂赋能。

  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做大市场营销。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继5A级景区后又一块国家级旅游“金字招牌”,但无论是宣传营销的广度和强度都不及景区,导致一些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在国内市场知晓度和知名度不高,甚至鲜为人知。为此,各地要积极构建“大宣传、全媒体、多渠道”宣传营销体系,深化同主流媒体和在线旅游平台合作,多措并举加强旅游度假区品牌建设,提升国家级度假区品牌传播力和市场吸引力。

  当前,国内旅游市场正稳步加快复苏,休闲度假旅游供给需求持续高位增长。今后一段时期,现有这份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将进一步扩容,度假区建设也将由满足国内闲度假旅游转向参与全球休闲旅游市场竞争。为此,必须以创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为牵引,持续推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化、国际化、品质化建设,迎接即将到来的入境旅游新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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